【本報訊】新巴兼職司機乘搭城巴前往港珠澳大橋途中,因路線問題與正在駕駛的城巴司機爭執,期間揮拳襲擊城巴司機,導致巴士失控撞壆。涉案新巴兼職司機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同為巴士司機,應知行車時不得與車長對話等規矩,斥被告犯案是「知法犯法」,惟考慮被告案發前受兒子罹患癌症的消息影響,判被告即時監禁二十一天。
五十歲被告鄧少鋒,報稱是非專營巴士司機。案發於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早上六時許,被告襲擊正在駕駛的城巴車長,當時該巴士駛至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附近。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沒有揮拳打事主,而是想拉下他的面罩,因被告受事主出言侮辱後感不忿,故想看清其容貌以作投訴。裁判官表示,被告說不是揮拳而是拉口罩的辯解不合理,儘管控方不爭議該說法,惟被告鹵莽的行為必定令事主受驚和反抗,因而導致交通意外並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案件編號:WKCC 43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