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至今仍未能選出主席,內會停擺猶如「法案黑洞」,令諸多重要議案未能推展。本身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嘅議員梁美芬,日前去信仍為內會主席嘅李慧琼,指秘書處可參考法律顧問以外嘅其他專業意見,為每節會議用於選主席嘅程序設下時限,並容許李喺其他時間以主席身份處理其他事務,唔使浪費內會有限嘅開會時間。
佢話自己雖然尊重法律顧問喺上年十月提供嘅法律意見,但就指自己並唔同意相關觀點,建議秘書處可以尋求更多熟悉《議事規則》嘅法律意見或專業意見,以解決依家嘅內會僵局問題。佢又批評現時作為內會主持、本身係執業大律師嘅議員郭榮鏗,竟然容許議員喺會上不設時限地作出瑣碎無聊、不斷重複或不相關嘅發言,做法唔符合《基本法》嘅立法原意同對議事規則嘅正確解讀。
佢建議秘書處可參考內會前主席劉健儀同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嘅建議,根據《議事規則》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現任內會主席有權安排內會嘅開會時間同議程,每節會議只安排十五分鐘選主席,其餘時間就由李主持,以處理其他內會事務。佢又重提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喺三月底向外間資深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期望能盡快公布結果,並喺整合唔同專業意見後作最終裁判,以解決內會現時陷於僵局嘅情況。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