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報住清水灣碧水新村牌照屋被質疑違規,亦被指有僭建及霸佔官地之嫌,另有指他與妻子將村內另一間面積逾千呎的牌照屋當民宿出租,並在Facebook外籍人士群組宣傳,疑有人違反牌照屋條款,更可能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他昨晨與家人離開寓所,被問及是否有付租金及出租村內另一間屋時,不斷重申地政總署及民政事務總署已就事件進行調查。
至下午五時半,他獨自返回住所繼續「封口」,只重申相關部門正調查。被問到會否搬離寓所,他指若相關部門指示他搬離,他便會離開。牌照屋被指只可由直系親屬繼承,他被追問與持牌人是何親屬關係,陶輝反問記者直系親屬的定義。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負責處理旅館牌照的簽發及執法工作。根據牌照處紀錄,涉事處所無領取旅館牌照,牌照處會作出跟進,如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處所涉及無牌經營旅館,便會採取檢控行動。
西貢區議員范國威於昨午聯同該區三名區議員余浚寧、秦海城及呂文光到場視察。他們指單位涉「三違規」,包括牌照屋只能供持牌屋擁有人或其直屬親屬居住,但陶輝並非有關人士仍在內居住;另其花園涉嫌霸佔官地;天台屋超出高度限制。余指一四年曾接獲附近多名村民投訴該屋涉僭建,以及裝修期間造成噪音滋擾,惟地政總署在一五年發警告信後未有採取其他行動。
陶輝被指涉嫌將村內另一間牌照屋以民宿形式出租,秦懷疑有人把露天花園加建上蓋,又估計面積超過六百平方呎。范稱對事件感到驚訝,要求地政總署嚴正跟進,遷拆違例構築物,他下周一會向地政總署投訴,並在西貢區議會大會提出臨時動議討論事件。
警方發言人稱,警隊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根據《警察通例》,警務人員於工作時間以外從事任何賺取報酬的外間工作,或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從事任何外間工作(不論受薪與否),必須事先獲得批准,並必須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的規定。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根據西貢地政處紀錄,碧水新村61A號位於政府土地牌照範圍內,牌照限作儲物用途。西貢地政處會在視察後視乎是否有違規事項採取適當的跟進或執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