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康宏前高層涉串騙案明年2月審

【本報訊】廉政公署去年控告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三名前任高層和一名證券公司總經理串謀詐騙罪,該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四名被告擬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開審,預計審期為二十五天。控方透露本案有六十名控方證人,其中有二十多名為主要證人。

四名被告依次為康宏環球前行政總裁麥光耀(四十四歲)、康宏環球前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四十六歲)、康宏環球前經理黃淑安(四十歲),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四十八歲)。四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四人於一四年六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期間,藉誘使康宏環球透過鼎成,向一家由麥作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超過四千九百六十萬元的債券配售佣金,串謀欺詐聯交所、康宏環球,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案件編號:DCCC 65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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