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一二至一三年出任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與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案件昨於區院續審。張繼續接受控方盤問,多番重申向證監會準備財務報告並非他的職責,強調他關注的是為商交所籌措所需資金,並沒有參與準備財務報告的事項。
六十二歲被告張震遠否認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張昨供稱,他於一三年獲內地商人戴麟懿答應注資,兩人數度商討注資方式,至同年四月卅日,戴稱會以支票形式注資,張遂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前往取支票並存入銀行。惟翌日早上,戴聲稱因未能把款項存到支票戶口,該張支票需要取消,張與戴商量後,於同日再讓戴安排一筆短期貸款,以讓商交所應急。
雖然該張支票疑已被取消,但仍於一三年五月二日被存入銀行。張昨解釋,蔡在四月三十日當天較後時間才取得支票,未能到銀行入票,加上戴當時只是稱支票有可能不能兌現,短期貸款亦是以防支票不能兌現時而作的安排。戴最後未有再作通知,蔡遂把該張支票存入公司戶口。案件編號:DCCC 7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