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產假 補貼設限 議員斥對高薪族不公

港府建議延長法定產假,由現時十周的有薪產假增至十四周,政府將補貼新增四周的額外薪酬。多名議員批評政府的薪酬補貼設上限,每名僱員上限三萬六千八百廿二元,對高薪婦女不公平,又批評政府未有提供全薪產假。勞工處回應指,若補貼不設上限,政府每年額外開支會多逾三千萬元。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晨舉行特別會議,審議延長產假的條例草案。議員葛珮帆認為,政府一直提倡鼓勵婦女生育,不論年紀、人士,均應有公平對待。她質疑,當局為補貼設上限,令高薪女性成為被懲罰的對象。

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梁樂文回應表示,補貼如果不設上限,額外開支會多出大約三千一百萬元。他直言,雖然金額不是天文數字,但始終涉及使用政府公帑,所以當局希望在運用時可較審慎。

勞工界促提供全薪產假

有議員隨即質疑,訂立補貼上限「庫房可以省幾多」,諷刺官員指額外開支會增逾三千萬元,並說:「對香港政府嘅標準嚟講,真係九牛一毛,大海一滴水咁。」

勞工界議員陸頌雄則認為,當局應實施全薪產假,而非只支付五分四的薪酬。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李寶儀表示,產假薪酬建議維持在五分四的水平,是參考到國際勞工公約及其他經濟體系的情況。

發還機制料2021年底實施

勞工及福利局文件顯示,僱主就《僱傭條例》下須支付的額外產假薪酬,可向政府申領發還,月入五萬元或以下的僱員的額外四周產假薪酬全由政府承擔,上限為三萬六千八百廿二元。勞工處正就額外產假薪酬,建立一個全新向僱主發還款項的制度。

勞福局指,考慮到所需籌劃時間,包括採購及發展有關資訊科技系統和專責辦事處員工的招募及培訓,預計發還款項機制可在二○二一年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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