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70次紀錄 涉款6萬元
案件由九龍城警區重案組接手處理,經深入調查後,探員懷疑有人曾出售或轉讓自己的銀行戶口供騙徒使用,藉此收取騙款,當中牽涉逾二百七十次銀行轉帳紀錄,涉款約六萬港元。警方遂於昨晨八時許採取拘捕行動,掩至元朗水邊圍,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姓黃(五十五歲)本地男子,他被帶署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相關的行為亦可能構成「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百萬港元及監禁十四年,或「串謀詐騙」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