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年五十五歲的澳門男子涉及在澳門回歸前的四宗持械搶劫案,後來他在內地落網並被判刑,刑滿獲釋昨被內地警方移送澳門,惟男子在內地判處的刑罰,並未包括他在澳門期間的部分罪行,故澳門司警接收疑犯後,隨即將他送往路環監獄候審。
司警表示,涉案男子是四宗持械搶劫案的主犯,主要負責購買槍械,策劃搶劫流程,並負責招攬內地人士搶劫和向同夥提供在澳食宿,涉事男子與同夥涉嫌在九一至九四年間,在澳門先後搶劫銀行、葡京娛樂場賭廳和海島娛樂場,共搶去總值逾四千三百萬澳門元的現金和籌碼,犯案期間曾使用大量槍械,包括衝鋒槍和手槍等。其後,男子與同夥於九四年在珠海落網,他被內地司法機關判處死緩,其後改判有期徒刑,直至昨日在內地刑滿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