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院法官郭偉健上周五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的判刑時,痛斥示威者影響民生,指他們的行為與文革式極端主義及恐怖主義無異,又稱被告接受判刑時仍關心受害人福祉是情操高尚。惟該番言論卻引起部分人士不滿。郭偉健昨早如常在區院開庭處理案件,他原定要在昨午處理另一宗涉及反修例的案件,但突被換走,案件改由首席區院法官高勁修處理,今日反修例案同樣交由高審理。
司法機構回應事件表示,因首席區院法官留意到最近社會上對郭偉健審理的某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有爭議,所以現階段作出有關安排。另外,司法機構昨午把郭偉健上周五的判刑理由全文上載到司法機構網頁,判刑理由共二十二頁,有一百零三段,他指「香港從去年六月起經已變成不安全的地方」,他又批評示威者的堵路、「私了」等行為是「醜惡罪行」。
郭偉健昨午原定處理的反修例案件於去年十月二十日發生,警方當日在大埔露輝路截查一輛的士及一輛七人車,檢獲一批武器並拘捕兩人,其中被捕的士司機曾偉龍(卅一歲)現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的交替控罪。
曾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七至二十日,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交替控罪則指被告於該時段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四十支汽油彈、三樽汽油和兩個曾被改裝打火機,意圖摧毀或損壞或屬他人的財產。由於曾正申請法援,法官把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三日再訊,以等候法援結果,並拒絕曾的保釋申請,曾需繼續還押候訊。案件編號:DCCC 1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