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解畫慢幾拍 各界轟愧為律政司長

港府早前曾先後就中聯辦是否為中央政府在香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設立的機構一事發新聞稿,最終「跪低」刪去《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字眼。事件發生約一周後,被嘲「避政司司長」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才在昨日的立法會一個會議上解畫,指中聯辦是代表中央,不是中央各部門。會上有議員直斥鄭「神隱」,亦有議員斥鄭民望低,質疑是否有資格擔任律政司司長。另外亦有政界人士批評鄭「乜都慢幾拍」,名副其實是「避政」,直指鄭應問責下台。

鄭若驊昨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施政報告》內容作出簡報。議員鄺俊宇直斥鄭理應是守護法治的第一人,但在政府連番就《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跪低、多名局長換班時卻繼續「神隱」,批評是愧為律政司司長,質疑她在擔任律政司期間有否捍衞《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議員楊岳橋質疑過往歷屆律政司司長是否均對《基本法》解說錯誤,並關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聶德權在發表三個聲明前,有否先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鄭在會上解釋,中聯辦前身是新華社,在一九九七年前已存在,不是一個如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的情況,又指新華社於二○○○年改名為中聯辦,不存在香港政府要同意設立機構。

指中聯辦代表中央 對港有監督權

鄭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款是不適用於中聯辦,但中聯辦仍須守憲法第五條和國函,即中聯辦和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基本法》和當地法律。她又指香港是直轄中央,其高度自治權是中央授權予香港,因此中央關心香港所發生的事是有權有責,亦有監督權,又指問題並非干預,而是有否獲得授權和符合法律。至於有否需要提請人大釋法,她在會後指不需要,認為冷靜理解即可。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則指公務員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學校教科書對《基本法》的刻畫片面,強調研究《基本法》不能單看一兩條條文,而是要環環相扣。議員何君堯則批評政府應早點教育市民和官員《基本法》知識,才不會像現在要為《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多次作出澄清。

民望長墊司底 鄭:該點做就點做

另一名議員郭家麒直斥鄭由上任至今其民望一直「墊司底」,基本上市民是不信任鄭,質疑她是否仍有資格繼續出任司長。鄭回應時則死撐指有留意民意,其工作是為政府提供專業意見,有時所作的決定是艱難,會有人不喜歡,強調「該點做就點做」,並無任何政治和壓力,會繼續完全按法律方法去做。她又指,不可以就政府內部事務作評論,又指將來會透過宣傳增強《基本法》的推廣。

對於鄭遲來的解畫,「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怒轟鄭「慢三拍」,事件再次反映鄭能力不足及不夠專業,認為她至今仍未下台確實令人失望。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鄭於事件鬧得最沸沸揚揚之際再度「避政」,覺得鄭有失職之嫌,應當就事件問責。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