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港府實施的停業令至今未除。警方於上周六再次搗破罔顧公共衞生風險的無牌樓上酒吧,拘捕一名酒吧負責人,控告他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無牌賣酒及為售賣而管有酒類共三罪。被告昨被押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當晚有人從酒吧內把逾二十克毒品拋出窗外。裁判官把案押至五月十八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檢獲毒品。案件押後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四十七歲被告莊利勇,被控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在尖沙咀柯士甸路三號富好中心十七樓,作為上址餐飲業務負責人,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發出的指示,即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處所必須關閉。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牌售賣十六支烈酒及二十一罐罐裝啤酒,以及為售賣而無牌管有十二支烈酒及一百八十六罐罐裝啤酒。
控方指稱,當晚警方展開調查行動時,有人把俗稱「K仔」的氯胺酮和俗稱「E仔」的搖頭丸從涉案酒吧內擲到街上,事後警方檢獲該批毒品。辯方則表示,案發時涉案酒吧的人數,連同職員和顧客在內共四十三人。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辯方律師為被告保釋申請,提出以現金加人事共六萬元保釋。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據悉,警方在當晚另外拘捕三名酒吧職員,三人均供稱被告是涉案酒吧的負責人。案件編號:KCCC 67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