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落幕近六年,除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九名主要搞手被判罪成,被指是佔中「幕後黑手」兼「金主」的黎智英等三十九名違法佔中搞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
有政界人士指佔中案情節簡單,證據確鑿,質疑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上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投鼠忌器,「放生」有關人士,令法治無法彰顯,促請律政司盡快依法追究佔中搞手,為現時亂象叢生的社會帶來阻嚇作用。
歷時七十九天的違法佔中於一四年九月底爆發,直至同年十二月中清場,根據警方早前數字,警方於佔中期間拘捕逾千人,其中二百多人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有一百六十九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一百二十七人被定罪及四十二人須簽保守行為。
不過,佔中案最耐人尋味的是,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三十九名違法佔中搞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未被帶上法庭,相反同樣發生於佔中期間的七名警務人員襲擊曾健超案件,獲減刑至監禁十五至十八個月的五警,早前提出終審上訴申請,終審法官認為看不到上訴方有可爭辯的議題,遂拒絕受理,宣告翻案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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