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案等候上訴許可 林子健准保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一七年八月大肆宣稱自己在街頭遭普通話大漢迷暈擄走施虐,事後被揭發「作古仔」,並遭法庭裁定「報假案」罪成判囚五個月,他月初上訴失敗後再提出終審上訴,昨並向法庭申請保釋。法官排期於下周三開庭處理他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之申請,並批准他在此段期間保釋外出。

一萬元人事擔保 不得離港

林子健(四十六歲)已服刑十二天,他入紙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後便向高院申請保釋,但法官指明要先為上訴聆訊排期才會處理保釋問題,因曾有人獲准保釋後久久沒有排期,結果整宗案件拖延了近兩年,法官明言不希望此情況再發生。

控方表明反對讓林保釋,惟法官最終批准林的保釋申請,但要他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並由龔立人教授以一萬元作人事擔保,他亦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據林的律師透露,林於本月二日被高院駁回上訴後一度因身體不適被送往醫院,其後曾短暫到過荔枝角收押所,但隨即被轉送往小欖醫院服刑,故他未曾在收押所過夜。

訛稱遭迷暈擄走 罪成判囚

林被控於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在瑪麗醫院內,向一名偵緝警員訛稱他在同月十日於油麻地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被人擄走,明知說法不實仍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編號:HCMA 1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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