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於去年十月十三日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行動,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一名十六歲男學生被指於當日在大埔超級城內管有四袋膠索帶,最終被警方拘捕,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使用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六月五日於粉嶺法院再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十六歲姓翟學生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一樓,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四袋膠索帶意圖作非法使用。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惟辯方指希望先提取控方檢控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被告獲准續以一千元現金保釋外出。案件編號:ESCC 5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