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自面世之日起,本是政府加強地方行政、聯繫基層市民、加強官民溝通、及時了解民情民意,從而改善政府施政,促進民主政制逐步改善和發展的地區基層諮詢性質的議會。政府透過區議會的橋樑作用,達致既改善民生又鞏固政府統治的目的。這是英國和港英政府在計劃退出香港殖民管治、將主權交回中國前,推行代議政制改革的政治部署,當中也包含從不會明言的「還政於民」、培養和扶植親英政治勢力,達到沒有英國人的「代理人治港」的政治目的。
中國收回香港後,透過《基本法》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方針,承接這一前朝的地區行政架構,繼續讓區議會發揮其應有的輔助政府管治的職能作用,所以《基本法》第九十七條的完整準確論述,在回歸二十二年來都執行得很好。特區成立後各任政府都視區議會是良好的合作夥伴、可靠的民意諮詢機構,歷屆區議會也盡職盡責發揮其服務公眾、反映民意、促進政府施政的政治功能,也培養、鍛煉和造就不少參政議政的政治人才。誠然,也由於愛國愛港陣營和各界人士的努力,堅持貫徹和發揚《基本法》的原則及精神,經過許多代人接力持續不斷的耕耘努力,令區議會的正氣不斷上升,邪氣愈來愈少市場,人民實際受益愈來愈多,從而令英國殖民主義者欲把區議會變成培養其政治代理人的政治目標和計劃逐漸胎死腹中。
筆者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便已參加工聯會有關的區議會選舉工程策劃組織工作,一九九一年並參選及當選區議員,直至二○一九年,當中除兩屆因要集中立法會工作,不參選區議會外,即合共當了區議員二十年和區議會副主席四年。二十八年從政的經歷,經過港英管治和香港特區兩個年代的區議會時代,看盡了時局變幻的風雲,但從來未見過有一屆政府這樣無能!這樣失信!這樣失敗!自拆聯繫民眾的橋樑,自炸管治的基礎,自毀推行施政的長城。
本屆特區政府史無前例地讓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幾乎全部變天,為亂港反中拒共黑暴和「港獨」勢力推動「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送一程,讓愛國愛港陣營三十多年的辛苦心血、幾代人的經營成果毀於一旦,令區議會成為反中亂港營。試問本屆政府怎對得起曾支持和投過林鄭參選行政長官一票的七百七十七位投票人?
當日筆者在電視直播不斷揭曉區議會選舉結果時,看到愛國愛港候選人「屍」橫遍野,痛心疾首、欲哭無淚!真是無語問蒼天,難道人多夠惡就正確?為何「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整路無屍骸」?為何明明是如假包換的「港獨」分子和黑暴暴徒,可以入閘參選?為何從「理大」爬坑渠逃亡、一日都沒拉過票的黑衣暴徒,可以高票當選?為何只要是「反中」、「仇警」、「反政府」,無論「阿豬阿狗」都可以勝選?如果說這是香港集體催眠的結果,那麼我們必須要問曾宣誓效忠《基本法》、向中央政府負第一責任人的問責高官,有否竭盡所能去叫醒被催眠的市民?還是問責高官本來便是有份催眠的一分子,甚至可能是出力出資最多的催眠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