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2158億臨時撥款議案

【本報訊】立法會於上周起開始審議由政府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提出一筆涉款二千一百五十八億元的臨時撥款決議案,用作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撥款尚未批出前,支付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的公共開支。議案經過三日審議後,在昨午以三十九票贊成、二十四票反對下通過;而民主派要求削減特首辦公室及警隊開支的中止待續議案,但最終遭否決。民主派議員繼續批評政府處理新冠肺炎的手法,直斥「做啲唔做啲」,未能急市民所急。

議員轟政府抗疫失職

議員梁耀忠批評政府失職,因遲遲不肯封關而錯過遏止疫情蔓延的機會,又斥政府的防疫抗疫基金是選擇性援助,對失業情況視而不見。對於政府提出禁止酒吧賣酒,避免市民酒後有親密接觸,議員譚文豪質疑做法是否「睇得粵語長片多」,更批評未有為酒吧考慮補償問題。

對於議員批評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指政府十分關注疫情發展,重申臨時撥款是涵蓋所有政策局、部門和辦公室的開支,是沿用已久並與過往一致,指特首辦公室和警務處的臨時撥款開支僅佔百分之二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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