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變天後區議會 成反中亂港營

《基本法》第九十七條對區議會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有明確的界定及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按上述規定的標準檢視今年開始的新一屆區議會,幾乎全盤否定和顛覆。

無法無天 為所欲為

第九十七條述明區議會是非政權性質,可是本屆有區議會竟然唱「港獨」歌喊「港獨」口號,為「革命義士」默哀,要用「光復香港」殞命「手足」名字為公園命名,為紀念「十‧一暴亂」行動,要把休憩用地命名「十‧一行動紀念公園」,作出顛覆政權性質、嚴重違反《基本法》和《刑事罪行條例》有關煽動市民叛逆或叛亂的犯法行徑,涉嫌觸犯煽動暴亂罪的刑事罪行。

亂港派和「港獨」分裂的黑暴勢力篡奪了區議會的領導權後,赤膊上陣為黑暴「手足」請命,完全違反第九十七條規定只是接受特區政府諮詢,其實「接受」的含意已清楚顯示區議會要接受政府行政管理。亂港派利用所謂的諮詢功能,顛覆成為抹黑、侮辱、攻擊、針對全港警務人員的政治攻訐工具,在議會上竟要查警方代表的委任證,又粗口又拍枱又剝奪警方代表反駁的發言時間和發言權,更臨時取消公眾席不讓市民監察其辱警醜行,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極盡獨霸區議會勢力凌辱警方代表之能事。好在香港警察夠硬淨,除警方高層發出譴責有關區議會的強音,亦聲明此後只會用書面回應區議會的詢問,不接納和不承認區議會成立各種名堂的監警委員會。

其實亂港派針對警察,是要推倒這座保衞香港社會和市民的堡壘。為此,兩級議會上下配合,全港區議會大罵警察,立法會亂港派議員針對所有有關警隊開支,凡涉及或包含有警方開支必反,亦借此藉口,凡政府所有整體開支也必反,反對的理由,只因有一個「警」字。亂港派公開威脅政府,若想通過任何撥款申請,必須剔除或刪去有關警隊的開支項目。無他,只因近十個月的黑色暴亂中,只有警隊是暴亂和恐怖活動的剋星。

亂港派區議員明目張膽違反區議會的非政權性質的明確規定,竟然有區議會欲通過議案行使根本不存在的行政權力,要推翻上屆區議會早已通過或早已招標實施、甚至已展開興建的地區性民生工程。好在民政局和民政事務總署堅持原則,堅定維護政府的行政權力,拒絕多個區議會違反《基本法》的非分要求。最值得讚賞的是屯門民政事務專員堅定和堅決維護區議會的撥款要按照區議會的撥款規定和政務處的行政指引要求,拒絕執行該區議會通過撥款百多萬元購買非適合防疫用途,只適合暴亂行動中暴徒慣用的「豬嘴」口罩。

亂港派區議員全面與第九十七條提出區議會在文化、康樂、環境衞生提供民眾服務的要求背道而馳,為「反中」刻意割斷與中聯辦公關聯絡、留難舉辦傳統節慶活動資助撥款、濫用區議會資源為個人宣傳服務。而最離譜的是推動政治歧視、煽動族群矛盾。說到底是為「港獨」分裂勢力招兵買馬,培植和發展反中亂港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