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促請馮驊法官 回答四大問題

立法會九月舉行換屆選舉,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公布五項改善建議,主要是回應去年區議會選舉出現的部分技術性問題,但是「到喉唔到肺」,忽視及迴避在暴亂中仍進行選舉所遇到的問題。對此,選管會絕不應採取鴕鳥政策,做「縮頭烏龜」,不涉及、不接觸、不表態,當無事發生,便以為可以讓諮詢文件順利走過場,四月七日結束諮詢,然後交立法會完事,讓白色恐怖手段繼續橫行,破壞真正民主和自由的選舉制度。

選管會關於今年九月選舉的諮詢文件,最大的錯誤和缺失,是完全迴避去年11‧24區議會選舉是在全港已持續了五個多月暴亂中舉行,是一場不正常不自然的畸形地方直選。而諮詢文件的建議,則完全忽視這一個最基礎背景和影響全局的因素,純粹只就某些技術上作出改善,選擇性回應公眾的不滿和意見。

可是在去年區選最受害的愛國愛港陣營參選政黨和組織中人,對這份諮詢文件只表示歡迎,卻看不到問題和重要缺陷。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更沾沾自喜,以為早前提出的意見已被採納,其實卻被忽悠了而不自知。

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及其領導的選管會,必須就即將到來的立法會改選回答四大問題。

選管會不能掩耳盜鈴

第一,選舉在社會暴亂和恐怖主義活動的威脅下,是否應該如常進行?由哪一個層級和機制啟動危機處理?由哪些部門和官員作出審理及裁決?當前持續九個多月的黑色暴亂和恐怖暴力威脅未見盡頭,更何況黑暴勢力早已明言劍指九月搞行動,選管會及政府當局絕不能掩耳盜鈴,盲目樂觀。去年當局拒絕「選舉公平關注組」強烈要求「先平暴、後選舉」,如期進行選舉,結果導致愛國愛港陣營候選人幾乎全軍盡墨。難道當局還要歷史重演?

第二,沒有「安全」的選舉,何來公平公正公道的選舉?對此,選管會和政府當局絕對不能置身事外,應責無旁貸設法解決,否則便應暫停或取消選舉,宣布議席懸空或暫停議會運作。去年投票前夕,多個議員辦事處被多次破壞搗毀或燒毀,最嚴重者達十一次之多。候選人和家人被恐嚇、跟蹤、纏擾、襲擊。助選團成員被起底網上欺凌、抹黑圍毆,甚至被汽車撞擊行兇。居民被標籤刑事恐嚇,商戶被「裝修」威嚇支持投票取向。可是種種恐怖手段對選舉活動的威脅和破壞發生後,當局對來自候選人、助選人、受威脅的居民和商戶的不斷投訴和舉報,都只作官方樣辦回覆:無能為力,自求多福。選管會對如此不正常、非自然的「黑色恐怖」選舉,還可聽之任之嗎?還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嗎?

第三,報名參選的入閘把關雙重標準如何解決?去年區選只DQ一名新生代漢奸,卻「放水」讓其他已有充分證據證明是「港獨」及「本土」的黑暴暴徒入閘參選。請問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何在?法治和公理何在?

第四,有法不執如何解決?黑暴勢力利用「連儂牆」偷步抹黑選舉對手做違法的宣傳已經篤眼篤鼻了,為何政府當局仍包庇縱容不執法、不檢控、不清理?試問公平公正選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