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紅杏出牆 醋夫認淋腐液傷妻

【本報訊】裝修男工懷疑妻子紅杏出牆竟向她淋潑通渠水,令她全身過半皮膚化學燒傷,現時面及頸仍留有疤痕。他犯案後曾欲跳橋自殺,最終決定自首,昨日並在高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液體罪,還押至下周三判刑。

現年五十九歲被告劉慶球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其位於筲箕灣興東邨興康樓的住所內,向女事主郭秀蘭(五十歲)淋潑硫酸,意圖對郭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案情指,案發當晚被告趁妻子入房更衣,將門鎖上後拿通渠水淋她。妻子衝出房向子女求救,被告則逃離單位,但稍後折返在大廈入口被拘捕。

警誡下被告表示發現妻子頻頻與一名男子通電話,他曾質問但她否認。他又說很愛妻子怕遭拋棄,一時焦慮才犯案。

女事主的面、背、四肢及外陰等部位遭二級化學燒傷,目前面頸仍有疤痕,但活動能力已逐漸恢復。被告的四名子女在求情信中形容被告是好爸爸,律師亦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妻子已離他而去,故重犯機會甚低。案件編號:HCCC 2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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