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五十九歲被告劉慶球被控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其位於筲箕灣興東邨興康樓的住所內,向女事主郭秀蘭(五十歲)淋潑硫酸,意圖對郭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案情指,案發當晚被告趁妻子入房更衣,將門鎖上後拿通渠水淋她。妻子衝出房向子女求救,被告則逃離單位,但稍後折返在大廈入口被拘捕。
警誡下被告表示發現妻子頻頻與一名男子通電話,他曾質問但她否認。他又說很愛妻子怕遭拋棄,一時焦慮才犯案。
女事主的面、背、四肢及外陰等部位遭二級化學燒傷,目前面頸仍有疤痕,但活動能力已逐漸恢復。被告的四名子女在求情信中形容被告是好爸爸,律師亦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妻子已離他而去,故重犯機會甚低。案件編號:HCCC 2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