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發表二○一九年人權報告,香港部分的人權問題分別是警察粗暴對待示威者和拘留人士、任意拘捕、實質干預和平集會及自由結社的自由,以及限制政治參與。這部分報告簡直是狗屁不通、罔顧事實及沒有身處香港就隨便亂寫的指控。
美國政府並不是沒有人員在香港直接了解情況,駐港總領事館常駐人員超過六百人,經常有不同的基金會代表來港調研,美國國會議員亦經常訪港,難道他們不洞悉港情?但美國需要按他們的利益出發,正反兩面顛倒過來,只會偏聽、偏信美國培育出來的反中亂港分子所提訊息及報告,就去以偏概全撰寫人權報告香港部分。
反修例抗爭由第一天開始,任何大型集會或遊行,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結果如何?遊行集會未結束已有暴徒四出破壞,影響社會秩序,暴亂愈演愈烈,根本不再需要警方發不反對通知書,暴徒網上號召集會遊行,邊遊行邊破壞政府設施及港鐵,這些暴行既不合法也不應該,但美國人權報告反過來指控警方暴力對付。沒有不法行為,沒有破壞手段,沒有暴徒鬧事,沒有擲汽油彈,防暴警察便不會出動,過去大半年來的出動都是驅散為主,遇到強大武器襲擊才採取拘捕行動。
報告更引用了反修例期間的網上傳言,說有人在新屋嶺扣留中心遭警員虐待和性侵犯,完全一派胡言。去年六月至今超過一千四百場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不少演變成嚴重暴力事件,例如投擲汽油彈、蓄意破壞及焚燒商舖等,種種暴力隻字不提,反映美國照單全收反對派的材料,非法的就是人權,執法的就是暴力。
香港的特色就是擁有言論自由,合法的表達必然受保護,但絕不能濫用自由之風,只提言論自由集會權利而罔顧是否合法,美國既沒權去管香港的事,更反過來推崇非法就是人權,這份報告不是渣滓也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