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多個區議會均紛紛計劃籌組成立監察警方執法嘅委員會,惟遭當區民政事務處指有關委員會職能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而反對,並拒絕提供支援。其中東區區議會早前都計劃成立類似委員會,點知東區民政事務專員陳尚文無即時反對,只要求更改有關委員會名稱等字眼就「放行」,結果遭個別政府部門反對而緊急煞停原定昨午舉行嘅會議,陳被批評把關不力。
東區區議會早於一月初成立「監察警方執法及行動特別委員會」,圖監察警方執法工作,陳尚文早前指有關委員會名稱及職權範圍中有個別字眼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要求,泛民區議員遂於上周二修訂名稱中「監察」二字,改為「檢視」,並將其工作範圍註明與東區相關,隨後獲陳「放行」。不過,警方前日表明唔會派員出席會議,陳更指「收到高層命令」,需要煞停原定昨午舉行嘅會議。
東區區議員郭偉強指出,民政事務總署應有統一指引,質疑點解唔同區份可以有唔同決定。佢又批評,陳尚文欠缺政治觸覺,一開始未有做好把關工作,亦冇做足夠諮詢,形成漏洞,變相給予泛民議員假希望。佢又期望各區民政事務專員應充分掌握政府嘅指引,喺細節上捉得緊啲,並做好前期工作,避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