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始創人遭追討1266萬

【本報訊】順豐速運的始創人王衛,遭兩名新界原居民入稟高院追款,二人指十年前王聘他們當顧問,搭路收購元朗一批土地以興建順豐貨倉,但王一直沒有完成交易且拒絕支付顧問費等逾一千二百六十六萬元,要求法庭頒令王支付該筆款項。

被指無盡力配合收購

兩名原告為簡彩明及胡新球,被告是王衛。原告在入稟狀指,約於○九年中,王希望收購元朗一批土地用作興建順豐貨倉,但因不熟悉新界傳統習俗及沒有人脈,得知原告與新界居民關係良好,且善於進行改變土地用途所需的工程,遂跟二人達成口頭協議,讓他們二人擔任顧問,安排和協助王與地主洽商收地換地,顧問費將按土地面積計算。

另外王亦答應透過原告支付二百萬元,作為給予村民的捐款。入稟狀續指,一二年原告助王取得元朗一幅逾卅二萬平方呎的土地,當時王尚欠一千多萬元顧問費及一百萬元捐款未付。

到一四年王稱想再委託原告幫忙收購田夫仔村的土地,並承諾在完成相關交易後會一併支付上述尾數。但原告指王一直未有全力配合完成收購,自一八年起更拒絕再與原告聯絡。原告稱因未能收取餘下顧問費,故入稟高院追討。案件編號:HCA 18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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