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春霧潮濕,市民又要為選購抽濕機而煩惱。消費者委員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四款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以及十款傳統抽濕機,發現四款樣本在標準環境及廠商慣用環境下量得的每日抽濕量都比聲稱低;其中一款在廠商慣用環境中量得的抽濕量更比聲稱少百分之十四點六,已交由海關跟進。
消委會提示,消費者選購抽濕機時,不宜以廠商慣用的非標準環境數值作比較,應參考能源標籤上標示的能源效率、抽濕量和能源級別。在同一抽濕量下能源效率愈高代表愈省電;而抽濕量愈高,代表抽濕速度愈快。若居住面積較大、近海或者環境較易潮濕,可選購抽濕量較高的型號。
消委會發現在標準環境下,抽濕量相若的樣本,其能源效率相差頗大。例如每日抽濕量超過十五升的六款樣本中,能源效率最高和最低的可相差六成一,故選購同一抽濕量的產品時,可比較其能源標籤上的能源效率,數值愈高,即愈省電。
消委會估算,各樣本在標準環境下每年使用四百五十小時,以每度電一元二角計算,電費可由九十六元至二百零三元不等,而抽濕速度較快的六款抽濕機,電費差距更達七成半。
消委會亦首次測試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的空氣淨化表現,量度其空氣淨化速度及能源效率。結果顯示,四款樣本的淨化速度十分參差,清除香煙煙霧、塵埃及花粉速度最快及最慢的樣本分別相差兩倍、一點三倍及一倍。所有樣本均可降低甲醛的濃度,惟速度頗慢,空氣淨化的表現亦一般。
另外,消費者選購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時,宜同時考慮往後更換過濾器的成本,以各樣本首五年的累積支出計,可介乎四千八百元至六千三百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