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電子煙液體產品 拘38歲男

【本報訊】衞生署跟進市民投訴,發現有人於灣仔的零售店出售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產品,前日與警方到灣仔及旺角採取聯合行動,就非法售賣供電子煙使用的含尼古丁液體拘捕一名三十八歲男子。另外,一名廿一歲男子及一名十九歲女子因涉嫌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

另兩人被捕

衞生署跟進有關投訴後發現,有人於灣仔的零售店出售一款名為「RELX」並標示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產品,前日到該零售店及其位於旺角的分店採取行動,期間再發現多款標示含有尼古丁用於電子煙的液體產品。一名三十八歲男子因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港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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