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專業失德斷錯症 西醫李小龍甩罪

【本報訊】註冊西醫李小龍被指於一三年三月八至十日,疑錯誤診斷病人患有腕管綜合症(carpel tunnel syndrome),並在注射類固醇時,未有提供足夠的臨床指示,及向病人解釋清楚相關副作用,被指控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日待續召開聆訊,最終以病人供詞相違背,以及未能證明李未有向病人充分解釋類固醇的副作用,裁定李小龍專業失德罪名不成立。

病人供詞與電子紀錄不符

委員會繼去年十一月聆訊,昨待續並宣布結案陳詞。李每次上庭均準備充足,聘請富經驗的外籍律師代表,更邀請己方的專家證人上庭作證,可謂對案件志在必得。李在判決後明顯鬆一口氣,並與面帶笑容的律師團隊一同離開。

委員會稱其中一項影響裁決的因素,是李為病人診斷腕管綜合症時的過程是否涉及斷錯症。委員會指證人供詞與李有出入,並互相對立,而且根據電子紀錄證明李當初曾經檢查病人手部,與病人供詞相違背。

醫委會亦指事件中未能夠證明李未有向病人充分解釋類固醇的副作用,故此,根據所有證供,裁決李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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