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闖護老院 腐液淋傷4職員

大年初一疑為錢扯火,八旬翁闖護老院淋腐液傷四職員。曾於葵涌一護老院居住的八旬翁,昨午疑因金錢問題返回院舍與職員理論,期間有人疑情緒激動,取出一支腐液猛灑亂淋,四名女職員欲避無從,分別面及手等「中招」灼傷,據知其中一人情況較嚴重,恐有毀容之虞,她們同被送院治理。警方其後拘捕涉案老翁,事件原因仍待調查。有醫生指被淋潑腐液的燒傷程度可達二至三級,若情況嚴重,傷者日後或需進行植皮手術或物理治療。

被捕老翁姓李(八十四歲),曾在大隴街八十九號的涉事護老院居住,已遷出一段時間。昨中午十二時許,他突然返回護老院,疑因金錢問題與職員爆發口角,有人在盛怒之下取出腐蝕性液體,不由分說向四周眾人猛潑。四名分別姓林及姓劉(俱四十一歲)、姓沈及姓司徒(俱五十二歲)女職員猝不及防,相繼被腐液灼傷,禁不住痛楚失聲驚呼,其他職員聞聲趕至,慌忙報警求助。

其他3人分別傷頭手

大批救護員趕抵現場,經檢查後發現四人分別頭、面及手等遭濺傷,幸仍然清醒,為她們即場作初步敷治後,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惟其中一人疑被人兜口兜面淋潑,故傷勢較為嚴重,恐有毀容之虞,送院時需要敷上面膜,其後轉送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

曾因住宿費問題吵架

警方接報後趕至護老院,並封鎖進行調查,以涉嫌傷人拘捕李翁,他灑潑腐液時不慎濺中所穿長褲,褲上數處灼至「穿窿」,但未有受傷,惟他仍然情緒激動,其後被鎖上手銬送院檢查,期間需要乘坐輪椅。

警方又在院舍內套取有關腐液化驗,不少目睹事發經過的院友事後仍猶有餘悸,據知,部分人離開院舍,轉往其他地方暫住。警方經初步調查,將案件列作傷人,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正進一步調查事件原因。消息指,李翁疑受情緒問題困擾,早前亦曾因住宿費用問題與職員爭吵,不排除事件與此有關。

有皮膚科專科醫生指,腐蝕性液體一般分為強酸性或強鹼性,被淋潑腐液的燒傷程度可達二至三級,腐液停留在皮膚時間愈長、範圍愈大,對皮膚的傷害必然更大,眼部若被濺中,有機會影響視力,甚至失明。治療期間,傷者可能因燒傷而引起不同併發症,容易有細菌感染,令器官衰竭,更有機會致命。當傷者身體狀況穩定後,或需穿壓力衣及注射類固醇,甚至進行激光或整形外科手術,若傷者皮膚壞死,便需要進行植皮手術,並會留有疤痕。若傷者關節位置有傷,則要進行物理治療。

醫生提醒,若傷者不慎被淋中腐液,第一時間要以大量開水沖洗受傷範圍,並應脫下沾有腐液的衣物,因為衣物有機會被溶解,之後應向醫生求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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