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涉嫌隱瞞尖沙咀一間酒吧阻塞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被控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他昨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案件定於三月十八日開審,審期為三天。控方透露將傳召三名證人出庭作證,並有警方錄影會面片段,辯方指會傳召證人為被告做品格證明,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控罪指,被告馮國輝(三十七歲)於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及二十四日,隱瞞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及一八年一月十四日,在尖沙咀和益中心五樓有人阻塞逃生途徑及鎖上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被告於案發時任職高級消防隊長,在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轄下的防火執法專隊工作,而防火執法專隊負責處理涉及持牌處所火警危險的投訴,包括在有需要時到現場巡視及作出檢控。案件編號:KTCC 217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