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競爭條例》生效超過四年,負責執法的競爭事務委員會首次發出違章通知書,指一間名叫「Quantr Ltd」的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在海洋公園招標資訊科技服務時與競爭對手交換報價意向,後來對手向競委會「篤灰」揭發事件。競委會向Quantr發出違章通知書,但對方拒絕遵守,故向競爭事務審裁處入稟追究Quantr及其董事張民傑。
競委會指,從告密者處得知,一七年海洋公園進行招標時,Quantr與告密者就該次競投中的報價意向,交換了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以嘗試協調哪間公司中標。競委會指,此行為等同合謀定價,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而張民傑是牽涉入違反該守則的人士。
根據《競爭條例》,競委會向Quantr發出違章通知書,但對方拒絕承諾遵守違章通知書的規定,該會遂對Quantr及其董事提出起訴。至於告密者,競委會根據《寬待政策》與其訂立了「寬待協議」,訂明不會向其一方展開尋求施加罰款的法律程序,以換取合作。
競委會正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要求審裁處宣布Quantr違反了「第一行為守則」,以及張民傑牽涉入違反該守則;對他們施加罰款;頒令Quantr採取若干合規措施;及向張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競委會行政總裁冼博崙表示,此案是首個源於企業成功申請寬待而入稟的個案,亦是該會首次發出違章通知書,屬該會執法工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