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環發牌效率低 業界促簡化程序

食肆僭建問題沒完沒了,一旦被屋宇署指出屬違例建築物,有可能不被簽發牌照而令其無法營業,惟亦有可能僅指日後會採取執法行動而令食環署簽發牌照,被批做法不足以遏止違例建築物。有飲食團體認為,食環署未有認真處理僭建問題,應檢討發牌程序,業主及食肆東主有責任確保該場地適合做食肆,亦應倣效外國做法,加快簽牌效率。

食環署在處理食物業牌照申請時會諮詢屋宇署,若屋宇署實地視察時發現相關處所有違例建築物從處所伸延出來,將會反對簽發牌照直至該違例建築物被拆除為止,食環署亦不會簽發牌照;惟屋宇署亦有可能不反對簽發牌照,日後才採取執法行動,加上其他部門不反對下,食環署仍會簽發牌照,以致過往遏止違例建築物的作用有限。

日本最快僅1日 港耗3個月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認為,食肆僭建仍繼續經營屬個別事件,業主在出租作食肆前,有責任確保該場地適合作食肆並合乎牌照條件,而租客亦需透過律師查清所有條款,食環署在此問題上一直未有認真處理,程序繁複及效率低。他又指,日本在簽發牌照時會較清晰,在確認合乎一切條件後最快可在一日內發出牌照,惟香港則最快亦需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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