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疑插錯喉亡 老翁裁定死於自然

【本報訊】患有哮喘及慢性支氣管阻塞的七旬翁,一六年因呼吸問題被送往屯門醫院,期間疑因接駁喉管甩脫,心跳停頓十分鐘,兩日後醫護人員再被指用藥失當,同時將供氧喉管誤插至食道,老翁約一小時後不治。死因庭經過六日研究後,由兩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了約四小時,結果以四比一大比數裁定死者死於自然,而死因是哮喘惡化和呼吸衰竭。死者家屬庭外直言對裁決感到失望和難過,但表示尊重。家屬重申會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不排除向相關部門投訴或民事索償。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4項建議

死者為終年七十四歲的邱名伴,陪審團在裁決後向醫管局提出四項建議,包括深切治療部應常備不同機制的降血壓藥;醫生需另一名醫生同意,才能在有呼吸問題的病人身上用拉貝他樂;醫管局作正式指引,插喉時必須用二氧化碳監測儀;病人在心跳停頓時接受心肺復甦前後,院方需下載有關的每分鐘數據。

死者家屬早前受訪憶述稱,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凌晨獲知父親病情轉差並趕抵醫院,當時醫護人員曾在病房外一字排開,向他們作九十度鞠躬,「唔記得講咗句對唔住定唔好意思」。他們一度以為鞠躬是慣常做法,直至去年初母親離世,卻無醫生或護士鞠躬,才知這並非常態,「我嘅理解係佢哋都覺得有責任」。

屯門醫院發言人回應指,院方認為醫療團隊雖曾與家屬會面,解釋病情進展及臨床治療安排,但交代仍未盡完善,院方對此感抱歉。院方會認真研究死因研訊提出的建議,跟進可行改善措施,並再對離世病人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案件編號:CCDI-27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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