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開新位巡學校 須具5年執法經驗

【本報訊】教育局昨公開招聘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的非公務員職位,要求申請人曾在執法部門如香港警務處、海關及入境等部門工作最少五年,並曾擔任警長或同級以上職位。負責未註冊學校巡查及撰寫調查報告,搜集證據及向證人及涉嫌人士錄取口供等。有關招聘遭懷疑以紀律部隊的執法手段清算教育界,教育局否認並表示遺憾,指招聘只是填補目前的空缺。

負責打擊未經註冊校舍

政府昨刊登職位空缺,指上述職位屬於教育局教育基建分部職位,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為一年。職位時薪為二百一十二元,每周工作十四小時。按有關條件,獲聘人每月薪酬約一萬元。

不過,教育局要求申請人需在執法部門工作過,並列明警務處、廉政公署、海關或入境事務處工作最少五年,曾擔任警隊警長或以上職級,其他部門則同等職級。教育局指,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只負責打擊未經註冊學校的相關工作,不會巡查符合法例要求的註冊中小學及幼稚園,更不會監察學校教材。現時局內已聘有七名兼任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今次招聘是填補一個空缺。就網上有人捕風捉影,對有關招聘及職位發布不實消息,企圖抹黑局方的專業工作及個別職系人士,實屬別有用心,深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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