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後人為遺產興訟,霍英東長房女兒霍麗娜要求家族公司回購南沙發展計劃,案件暫定於兩年後進行正審。其中一名被告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昨向高院申請,要求把呈交修訂抗辯書的限期延至本月二十四日。在原告霍麗娜表示不反對後,法官批准基金的申請。
基金又透露,基金的負責人員最近突然因病入院,現時仍未出院,估計縱使出院後,仍要長時間請病假,故未能承諾日後不會再申請延期呈交相關文件。
霍英東於○六年去世後,其後人的遺產爭議原已「大和解」,但自上訴庭批准長房三子霍震宇重新興訟之後,霍麗娜亦於一六年入稟,要求家族公司行使權利,回購價值逾九十億元的南沙發展計劃的權益,她又要求法庭下令長房的震霆及震寰促使「霍英東基金」,將上述南沙權益轉到由長房成員新成立的公司名下,並要震寰等人就失實聲明賠償。案件編號:HCA 2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