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組織協助賠償予滙豐

【本報訊】無業男子因不滿網上眾籌平台「星火同盟」的銀行帳戶被滙豐銀行凍結,去年底到上水廣場用硬物破壞該行的櫃員機,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他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昨根據報告指被告有毒癮,判他到戒毒所服刑。

滙豐指損失約20萬

被告王繪豪(三十四歲),昨透過律師指獲一個組織協助願意賠償給滙豐,且已帶現金到庭。滙豐於上次開庭時曾指損失約十萬元,但經再計算後,現指損失約二十萬元。因為金額超出裁判法院有關賠償令的司法管轄權,裁判官交由辯方與滙豐自行處理賠償問題。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手持鐵鉗到上水廣場地下滙豐銀行理財易中心,砸門外的兩廣告燈箱及五塊強化玻璃,其後再衝入理財易中心內砸毀一部入票機、兩部存款機及四部自動櫃員機。被告當時無遮蓋臉部,閉路電視拍下他的容貌。警方其後發現被告並將他拘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修例風波後無業,其母要領綜援支持他的生活,被告現希望重新投入社會工作,並承諾不再參加示威,會照顧有長期高血壓的六旬母親。被告亦自認有長期吸食冰毒,現決心戒毒,希望裁判官勿判他進戒毒所,改判感化。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到被告有毒癮,而他被捕時身上無違禁品,事件沒人受傷,被告又表示願意賠償,故判處被告入戒毒所。案件編號:FLCC 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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