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藏爆炸品案 補習教師還押

【本報訊】警方早前收到線報指有人製造炸彈,並於本周二到旺角一個劏房單位搜查,在大廈外拘捕一名男補習老師,懷疑他涉案,並該單位內搜出喉管炸彈等爆炸品。該補習老師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昨午被帶到粉嶺法院應訊,他暫毋須答辯,要還押至四月六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化驗涉案相關物品。

居於紀律部隊宿舍

二十一歲被告黃棨騫,報稱任職全職補習老師。據悉,被告居於紀律部隊宿舍,其父任職紀律部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十四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樓一個劏房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辯方昨替被告申請保釋,惟裁判官最終拒絕辯方之申請。另外,辯方亦投訴指,被告被捕後被警方帶返涉案單位,警方向被告稱已獲搜查令,但並沒向被告出示,而警方進入大廈後,要鎖上手銬的被告站在劏房外,警方則自行爆開劏房門口入內搜查。約三十至四十分鐘後,警方才向被告出示搜查令,並讓被告進入劏房。辯方指警方做法明顯對被告不公,要求裁判官把投訴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FLCC 235/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