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女產業測量師於申請政府租屋津貼時,隱瞞其在私人公司工作的丈夫已獲得僱主發放的房屋津貼,在十七年內詐騙政府合共逾四百八十八萬元租津。夫婦二人早前於區域法院同被裁定欺詐罪罪成,女方昨日被判監禁二十二個月及男方被判囚二十五個月。而控方提出充公二人財產以償還被騙去款項,有關申請將於三月十二日提訊。而目前女被告的退休金及長俸已被扣起,估計要到二○三二年才能還清款項。
兩被告分別為黃淑珍(六十歲)及其丈夫陸棟才(五十八歲)。女被告於一九八○年加入政府,至九三年成為房屋署產業測量師,於去年七月退休。她因為會被扣去退休金,故此她的刑期較其夫為短。
法庭判刑時指,被告的作為影響其他租津申請者的利益,亦損害公務員聲譽。二人犯案時間長達十七年,涉款四百多萬元,而且除了被政府凍結資產,他們一直無主動提出還款方案,在此情況下即時監禁是唯一的判刑選擇。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時亦指,女被告被判罪成後,其六百四十多萬港元的退休金已被凍結用作退還所得津貼與利息,當中包括每月三萬多元長俸都要扣起用作還款,預計要扣至二○三二年才能還清欠款。
審訊證供指,男被告自八九年起向公司領取房津,女被告則於○○年至一七年期間九次申領公務員租津,並聲明確認男被告無從僱主領取房津。
庫務署於○○年要求女被告提供丈夫沒有領取僱主房津的證明文件,但她聲稱丈夫的僱主不合作和拒絕發出所需證明文件。至一七年八月,庫務署再要求女被告提供丈夫無申領房津的證明不果,遂去信男被告的僱主查詢,終揭發兩人簽署的聲明不確。案件編號:DCCC 6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