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前處長徐裕輝,涉嫌於格力犬安置事件中濫用職權,夥拍另一名公職人員及一名商人從中牟利,為其暗中持有的公司獲得為逸園五百隻格力犬的絕育手術合約。初級法院周三裁定徐濫用職權、虛報收入等罪名成立,判囚四年,不准緩刑。
案情指,徐暗中持有一間動物醫療中心股份,並令該間醫療中心獲得絕育手術合約。法庭認為徐有意利用職權謀取利潤,構成濫用職權,亦未有在收入聲明中申報應申報的財產。另外,徐裕輝被指自二○一二年起,指示下屬在採購過程中,使自己公司獲得判給逾一百二十次,涉及金額達八百萬澳門元,法庭認為未能證實徐在判給中損害公義,故裁定一百四十二項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及公務侵佔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