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預先包裝糕點 當街賣 無標籤

市面上賀年糕點林林總總,惟部分營養標籤欠奉。本報記者日前在各區巡視時,發現不少商舖出售預先包裝賀年食品,其中觀塘瑞和街一間糕餅店出售的糕點,包裝上只貼有該店商標卻無營養標籤,因售價低廉非常搶手,蘿蔔糕更幾乎被搶購一空。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品的包裝須附有營養標籤,標示能量和七種核心營養素的含量,包括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鈉及糖。另外,任何食品包裝亦須列出食物名稱、分量、食用期限、配料表、製造商資料,以及特別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違者可被判處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未知成分 長期病患須小心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現行法例中小規模發售的食品可申請豁免貼上營養標籤,惟結果有好有壞,可能給予商家方便,卻削弱市民知情權,相關部門應研究從政策上平衡雙方權益。此外,郭又提醒長期病患者盡量避免購買無營養標籤的食品,因在無法得知糖分及澱粉質等含量的情況下,或會過量攝取而導致病情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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