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哮喘及慢性支氣管阻塞的七旬翁,一六年因呼吸問題被送往屯門醫院,期間疑因接駁喉管甩脫,心跳停頓十分鐘,兩日後院方再被指用藥失當,同時將供氧喉管誤插至食道,老翁約一小時後不治。死因庭昨繼續就事故展開研訊,主診醫生作供時承認有另一種更佳降血壓藥,但由於取藥需要用逾半小時,故未有採用,他強調用藥過程中一直有小心監察,不認為用藥不同引致事主死亡,而時任屯院病理學家則相信用藥影響有限,相信死者死於呼吸衰竭。
死者為七十四歲的邱名伴,他於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晚入院,五月十五日下午四時由林棋煒醫生接手,案發時是林畢業後第二年在屯院受訓。林昨稱,沿用的降血壓藥三硝酸甘油脂成效不彰,於是在五月十六日凌晨二時許轉用拉貝他樂。由於該藥或會引起副作用,加上得知五月十四日死者曾心跳停頓十分鐘,擔心會更容易引發併發症,林遂將劑量減半,並攤分個半小時用藥。
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凌晨三時三十三分,死者出現支氣管痙攣,林以喘樂寧對抗及停用拉貝他樂。至凌晨四時,死者氧氣喉氣囊漏氣,林即為他更換氣喉。林形容換喉是必要,否則死亡率高。惟換喉後死者情況不穩,於是先後給予二十次喘樂寧,十二分鐘後死者心跳停頓,醫護為他施行心外壓,此時再作第二次換喉。林供稱換喉後聽到死者有喘鳴聲,「如果插入胃,唔會有咁嘅聲」。林承認另一藥物Esmolol(艾司洛爾)對氣管影響較拉貝他樂少,相信是更佳選擇,但估計往藥房取藥需逾半小時,而且當時認為三硝酸甘油脂用量有調升空間,故未有特意準備該藥。
時任屯院病理學醫生張世彥作供,指出根據死因剖驗報告,死者是死於呼吸系統衰竭,或因哮喘發作引致。張不認為換喉會引致過敏反應,又指出拉貝他樂的使用份量屬治療範圍內,相信影響有限。
案件編號:CCDI-27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