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禁不止 流浮山檢80公斤煙花

私放煙花爆竹在香港違法,但仍有不少人犯禁,尤其是農曆新年,過去在各區都曾出現「煙花匯演」的盛況,因此煙花爆竹在年近歲晚,市場需求大增,警方有見及此,近日加強打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昨掩至流浮山目標地點搜查,搗破煙花爆竹倉,在一個廢置貨櫃內,檢獲八十公斤煙花,包括一個可連續發放一百發的大型煙花,該批煙花集中儲存,加上有部分包裝紙不健全,有爆炸危機,軍火專家其後將煙花檢走化驗,警方行動仍繼續,不排除稍後會有人被捕。

農曆新年是中國傳統節日,一直以來,鄉村都有點爆竹放煙花情況,雖然是違法,但仍屢禁不止,近年除鄉村外,市區及新市鎮亦出現私放煙花的情況,愈演愈烈,去年年卅晚在屯門、深井、觀塘及藍田便曾有市民違法私放煙花爆竹,如同煙花匯演。警方每每在接獲報案後趕至時,已人去樓空,現場只剩下一堆煙花紙碎。

煙花爆竹在年近歲晚市道最旺,有見及此,警方近日已加強行動打擊非法儲存、販賣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非法活動。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早上九時許,突擊搜查位處偏僻的流浮山深灣路路邊一個二十呎長廢置貨櫃,破獲一個儲存倉庫,檢獲一批約重八十公斤煙花,市值約五萬元,當中包括一箱約值六千港元,可連續發放一百發的大型煙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將煙花檢走作進一步化驗。

部分包裝紙不全 有爆炸危機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偵緝高級督察李家榮表示,行動中檢獲的一百發大型煙花,較為罕見,此外,檢獲的煙花,有部分包裝紙不健全,存在爆炸危機。由於包裝紙盒有簡體字,不排除檢獲的煙花由不法分子從內地偷運來港,將會進一步追查煙花來源,以及貨櫃持有人及土地擁有人。

李家榮指出,煙花及爆竹屬危險品,市民擁有或燃放煙花爆竹即屬違法,儲存不善,引起爆炸,將對附近居民造成危險,呼籲市民舉報。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物品條例》,任何人製造、儲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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