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監局首次開會商工作大計

【本報訊】新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昨日舉行第一次會議,討論旅監局的工作計劃、管治架構、議事規則、利益申報機制及其他機構行政事宜,並通過了有關事項。旅監局將着手處理一系列工作,包括草擬附屬法例,制訂發牌框架、指令、指引及行為守則等,期望於約兩年時間完成一切準備工作。

設6委員會 涉牌照賠償

昨日會議成立了六個委員會,分別是紀律委員會、守則及指引委員會、牌照委員會、賠償委員會、發展委員會和機構事務委員會,專責不同範疇的工作。

旅監局主席馬豪輝表示,該局作為本港旅遊業的新監管機構,將從旅遊業議會和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接手規管業界和發牌的職能,以實施相關條例下的新監管制度。旅監局未來會與不同的持份者緊密合作,為旅遊業設立一個完善的新規管制度。

旅監局是根據《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旅遊業新法定監管機構,職能包括透過法定牌照及監管制度提升旅行代理商、導遊和領隊的誠信、能力和專業水平,並規管入境旅行團被安排光顧的店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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