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皇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去年入稟高院,向星美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星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覃輝,追討根據一六年簽訂的孖展合約及擔保合約,涉款連利息逾三億元。有關的訟訴仍在進行中,但英皇早前發現被告用作抵押的近八億三千萬股星美文化旅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星美文化」)股份有可能被大幅攤薄,申請委任臨時接管人,以保持該批股份的價值,法官昨批准該申請。
法官指,「星美文化」在英皇不知情下打算以發新股形式,從「星美控股」及保利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買入內地戲院業務,而發的大量新股,將使抵押在英皇手上的股份,由本來佔百分之六十三的控股權,大幅攤薄至約百分之一,連帶控制權受影響。又指「星美投資」未履行貸款合約中讓英皇查帳條款,而且在英皇查問為何在未同意下便公布該收購計劃時,也沒給予確切回覆。法官同意英皇有理由擔心權益受損,故此委任臨時接管人。案件編號:HCA 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