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管理局資訊科技工程師前年利用社交網站Facebook多次結識未成年少女,誘使其中一名十五歲少女向他傳出半身裸照後,兩度約她見面和性侵犯她,包括用手指掃她的左胸及乳頭,以及在她面前手淫。女事主因難忍他的滋擾與他斷絕來往,但他再在Facebook獵艷,結識到女事主的兩名女同學,再與她們分享女事主的半身裸照和個人資料,事件終被揭發。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非禮等四項罪名,裁判官認為被告對未成年少女構成危險,判被告入獄十五個月。
二十四歲被告區子龍早前承認促致未滿十八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非禮及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四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社交障礙及有過度性慾,除接受刑罰外,更需接受心理輔導,以根治他的問題。辯方又稱,被告在生活中僅有一位朋友,因孤獨才上網結識他人而犯案,並非本身存有惡意,本案的性質屬於「約會」,亦未涉過分暴力情節,與同類型案件比較屬不嚴重。
裁判官表示,被告對未成年少女構成危險,被告非禮事主後,再結識事主的同學,反映本案並非單一事件,若非本案被偵破,恐將繼續發生,而被告藉互聯網犯案,使偵察難度和成本大增,更甚是被告在與事主有緊密關係的團體中散播事主的裸照,對事主造成長時間傷害。裁判官直指,具阻嚇性的判刑實屬必要,以向公眾表示法庭絕不姑息被告及重視未成年少女的利益。案件編號:KTCC 9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