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四十八歲的跑車分銷商前僱員,涉嫌在維修一輛於交通意外中損毀的跑車時,收取客戶「茶錢」一千港元,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一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被告已獲准保釋,待下周二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為溫俊業,案發時在跑車分銷商捷成汽車有限公司任職維修服務主管,在公司向客戶提供售後服務的中心工作,服務包括維修與保養。
一名客戶的跑車於去年二月在交通意外後被送往該中心維修,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三月二十九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名客戶接受一千港元,作為處理其跑車維修及替換汽車零件事宜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