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消防處人員被捕 學者轟港府縱容黑暴

【本報訊】被捕的廿四名紀律部隊人員,消防處職系人員就有十一人,分別七名消防員及四名救護員,即佔全部被捕公務員人數的兩成六。十一名消防處人員之中,兩人已被控,五人拒保候查,其餘人士則獲准保釋候查。學者批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缺乏警覺性,未有理會紀律部隊無紀律情況,等同縱容犯罪。

有人涉襲警藏武及暴動罪等

其中一名被控的消防員方志雄,去年十一月十日涉及一項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案件將於本月下旬審理。被告曾獲消防處處長嘉許,但已被處方停職。另一名救護員區啟泰,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八日因涉暴動罪而被捕,案件將於三月中旬審理。

此外,一月一日元旦遊行,警方在銅鑼灣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一名駐守荔景消防局的消防隊長及一名駐守灣仔消防局的消防員。去年十月一日,有示威者在港鐵太子站外聚集,一名廿八歲的消防員被捕,據悉他駐守屯門消防局,涉嫌襲警、非法集會、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同晚,一名廿四歲男助理文書主任在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禮賓處任職,因涉嫌非法集會被捕。

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李家超對此責無旁貸,不諱言:「早前已經發現到有消防員參與示威被捕,已經睇到反政府態度,敲響警鐘咁耐,但李家超和政府都冇處理到危機,冇人去譴責,等同縱容佢哋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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