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敢想像,七個月示威暴潮,警方至今拘捕約七千人,落案起訴的僅約一千人,司法程序進度緩慢,只有寥寥案件審結,仍然未有人因為暴動而定罪。部分獲保釋的被告,趁機逃亡往台灣,亦有人繼續上街示威搞破壞。警察拉人,司法放人,止暴制亂更加無期。各界紛紛指出政府應該設立廿四小時特別法庭,加快審訊涉及暴動的案件,否則案件堆積,十年八載也未必能清理,而且後來者眾,只會愈積愈多,就像酷刑聲請個案成為香港的大包袱。
司法制度多年來僵化因循,要求改革之聲不絕,但相關人士充耳不聞,藍血貴族俱樂部「名不虛傳」。坐在冷氣房辦公,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有感受到這次暴燄的衝擊嗎?警隊打生打死,還被辱罵抹黑起底,不斷超時工作身心透支,竟被譏諷呃加班費。香江浩劫,司法人員好像置身事外,到最近法院外牆被噴漆,又有不少人護航,有如受保護動物。難道他們只可朝九晚五上班,能否顯示與香港同度時艱的誠意,投入更多時間去解決這次危機?
一一年倫敦大騷亂,拘捕一千五百多人,特意廿四小時開庭審案,在倫敦被捕的九百廿二人,其中四百零一人當月已被檢控,涉嚴重罪行者不准保釋,定罪者均判監禁,迅速解決事件。香港司法機構源自英國制度,回歸後繼續緊跟英國人的一套,但這次有老祖宗可效法,卻又未見主動要求加班,可見所謂原則其實是保護特權,牽涉本身利益就萬大事沒商量。
律政司的表現亦令人失望,檢控怠慢,又甩甩漏漏,最令人氣憤的是姑息一眾佔中搞手,種下禍根。漢奸黎智英至今仍逍遙法外,戴耀廷事發四年半後才入獄,又獲保釋,治亂世用重典,但檢控暴動工作恐怕將會像佔中一樣拖延三五七年,懲處遙遙無期,根本不能收阻嚇作用。政府應該採取主動,莫讓司法機構自把自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