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證監會前執董:張震遠聲稱獲巨額注資

【本報訊】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於一二至一三年出任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期間,涉嫌串謀詐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一案,昨於區院續審。時任證監會執行董事表示,張曾表示將有逾十五億元注資入商交所,又先後指有大額支票及款項存入,一度令證監會暫緩撤回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惟因張聲稱的注資款項一直沒有出現,證監會終撤回該認可。

發現銀行文件有疑 撤回認可

被告張震遠(六十一歲),否認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控方昨傳召去年退休的時任證監會執行董事雷祺光昨出庭作供。

雷表示,商交所在一一年取得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但證監會其後發現其財務狀況未能達到要求,遂考慮撤回該認可。張則在一三年四月表示商交所會有一項投資計劃,並會獲得二億美元(逾十五億港元)注資,雷等認為可給予時間容讓商交所洽商,沒有即時撤回認可。商交所一方及後又指有投資者會存入一張二億五千萬元的支票,並向證監會提供相關文件,但該支票最後卻被取消。雷續指,張又稱會有三千萬美元(逾二億三千萬港元)存入商交所的戶口,商交所並向證監會提供聲稱的滙豐銀行戶口文件。證監會其後卻發現銀行文件有問題,最後於同年五月決定撤回該認可。

辯方則指出,商交所在取得該認可不久,便已出現財政問題,未能符合需維持五個月營運資金的要求,及後更跌至未有維持兩個資金等情況,但證監會卻不斷予放寬達標要求,只是作出警告,卻沒有實際撤回認可的行動。雷昨表示,證監會會給予對方時間修正問題,亦會不斷敦促對方。

案件編號:DCCC 71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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