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違感化令藏毒警遭通緝

【本報訊】休班交通警去年在羅湖過關返港時,被揭發藏有冰毒、「偉哥」和私煙,事後承認藏毒等四罪,上月被判十八個月感化兼罰款,感化條件是需接受住院式戒毒治療,但不足一個月,他涉因拒絕留在戒毒中心而被指違反感化令,案件原定昨在粉嶺法院再處理,但他缺席聆訊,裁判官遂應控方申請,頒下拘捕令將他緝捕歸案,並下令他不准保釋。

據悉,男被告馬道宸(四十七歲)判刑後一度入住晨曦會接受住院式戒毒,但他很快便因認為院舍內需共用餐具的做法不文明,以及社工拒絕為他申請傷殘津貼等諸多理由而自行離開。感化官事後嘗試致電給他但無果,約他見面他又爽約,故感化官認為他違反了感化令。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四月八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管有一顆含昔多芬的藥物、小量冰毒,以及適用於及擬用作於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玻璃管和膠樽等物品。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數年前執勤時遇上交通意外頸椎受傷,他有感醫生處方的止痛藥效用不大,故聽從朋友介紹服食冰毒。

案件編號:FLCC 29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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