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私刑虐醫院漢 3警轉區院審

【本報訊】六旬男子於去年六月底涉嫌襲警被捕,其後被送到北區醫院,期間疑遭警員以拗手指和用警棍戳下體等私刑虐待。事件曝光後警方落案起訴三名警員。

其中兩被告已離職

三人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將於本月廿三日轉往區院提訊。三名被告均表明保留提交不在犯罪現場證據的權利,他們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三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廿五歲)、鄧文謙(廿四歲)和林易昇(三十歲)。案件於去年八月首度提訊時,林已離開警隊和報稱無業,另兩名被告當時報稱任職警員,據了解鄧後來亦已離職。三人被控於去年六月廿六日,在執行公職中作出失當行為,即身為警務人員無合理辯解,在上水北區醫院一間病房內襲擊正被扣押的男子鍾志華,因而對鍾造成身體傷害。三人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性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三人於同日在上址襲擊事主。

案件編號:STCC 32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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