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欠監管 議員促修例

【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二○一八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報告,多名議員關注即時通訊軟件,如WhatsApp及Telegram等,訊息一旦傳至另一人,即變成紀錄而非通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將無法監管,擔心執法部門任意打開市民手機檢查,無法保障市民私隱,建議修訂法例,加強監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除非得到當事人同意,執法部門必須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才能檢查市民手機。

憂執法部門濫權開市民手機

李續稱,截取通訊專員於二○一八年接獲一千三百八十四宗申請,當中有三宗違規個案,包括操作失誤、授權錯誤等;另有廿四宗異常事故,專員發現執法人員沒有蓄意用心不良,而是執行的警覺性不足及不夠謹慎;另接獲一百八十三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呈報通知,最終發現並無實質取得保密權資料;至於涉及可能檢取新聞材料的通知則有四宗,專員並無發現有異常。而執法部門在因應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下,成功拘捕二百卅五人。

不過,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關注即時通訊軟件,一秒間已由通訊變成紀錄,截取通訊條例將無法監管,尹兆堅指現時市民不信任警隊,擔心警方會濫權打開市民手機;楊岳橋質疑是否需要修訂法例,令截取通訊專員可同時監管即時軟件的通訊錄。

建制派議員則關注持續近七個月的反修例示威,暴徒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放訊息,希望於考慮保障私隱問題亦要保障公眾安全。梁美芬關注示威者在Telegram發布訊息,包括製造汽油彈甚至帶汽油彈到現場,要求警方加以制止。

李家超強調,雖然法例無說明監管何種通訊方法,但足以涵蓋不同情況,做法亦與外國相若。李續謂,對執法部門監管當然盡量少限制最好,但必須嚴格保障市民私隱。

另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將於下月四日,首次以「一哥」身份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講述本港去年治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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