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平機會主任追薪案 證人:上司命降事主評級

【本報訊】前平機會總平等機會主任林小慧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指一八年四月遭該會無理解僱,申索逾一百三十萬元提早解約酬金或復職直至約滿。平機會代表上周五突提交一份新證據,指林因工作表現不佳遭解僱,林昨傳召該報告撰寫人出庭反駁,指證報告內容屬正面評價,引述當時一名同事曾指該會時任主席陳章明認為報告屬高分評級,對此感到不愉快,要求她加插負面評價並降低評級,惟她認為此舉不當,最終未有作出修改。

指陳章明拒「坐低傾」

針對該份新證據,即一七年八月林小慧於該會就職時的工作表現評核報告,證人作供表明報告中如「hardworking」(勤力)、「appreciate」(欣賞)等用字屬正面評價,完成報告後曾與林進行相關討論並遞交至上級。證人又指據慣常程序,報告此時已接近完成,其後遭上級告知陳章明要求她降低評級。她覺得奇怪(odd and strange)及不恰當,自己亦有責任向林解釋降級的原因,故再三要求與上級對話,最終只獲得回覆「陳對此感到不愉快」。

另外,證人承認證供中提及陳不愉快一事均從第三者得知,並表示一七年五月曾嘗試與陳進行對話,期望二人可「坐低傾吓」,惟陳未有現身,僅透過電郵要求她解釋事件。證人指曾在同年六月以電郵回覆,惟陳即要求她在報告中加插負面評價,並拒絕「坐低傾吓」,看似無意解決事件,但稱這僅屬其個人揣測。聆訊下周二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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